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,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,我市各医院门诊诊察费纳入职工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。
据悉,近日,我市各医院门诊诊察费价格进行了调整,普通门诊诊察费、副主任(副教授)医师门诊诊察费、主任(教授)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5元/次、20元/次、30元/次。本次调整后的费用纳入巴彦淖尔市职工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,不设起付线,按照80%比例进行支付。目前各医院正在进行接口改造,市民可自行选择在已完成接口改造的医院进行就医,详情可咨询各医院门诊。
相关文档:
附件下载: